误入官路周胜利赵丽珍 第667章 彭友道招供(21/133)
在外面干活既可以散心、打发掉无聊的时间,又能在外面跟着吹事员一同吃饭,是在押人员的福利。
被他打的人本来伤得就不重,两家又达成了合解,他没有经过判刑便释放了。
出来后,他组建了一个建筑施工队,一年后将施工队改成了建筑公司。
那时候建筑公司还没有实行资质考核,建筑公司遍地皆是,业务基本靠打出来。
他收拢了一部分刑满释放和从监狱里放出来的人,提着棍子打遍城区,挤掉了城内的其他小建筑公司,成为除了地区建筑公司之外的第二大建筑企业。
他出狱的时候我请他吃了一顿饭,后来他有钱了经常请我下馆子,开始是小酒店,后来他的公司办大了,请我去的酒店档次也提高,有时候喝完了酒还要加按摩等其他项目。
逢年过节他礼品不断。我不要,他说:“我干的这个要打点的地方多,好东西不能全给那些王八蛋,也给自己兄弟们留着。”
城区交通管理部门从交通局交到公安机关之后,我当了当时人交警中队长,中队升格大队后又当了大队长。我们警队青年人多,有缺房子的,我都让他给留一套。
公安局纪检组长问道:“他建筑公司只是给人家单位建房子,哪来的房子给别人。”
丘连民道:“这个你就不懂了。有的单位打算建五十户人居住的家属楼,找到他后,他让人家按一百户甚至更多申请地皮、设计图纸。他按设计的户数建好后把单位实际需要的优先交给建房单位,其余的加价卖给需要房子的人。
哪栋房子需要加价,加多少,全凭肖振理一支笔。他靠着这支笔在城区内结下了很多关系,有的关系相当硬。比如给我们交警队干警的房子是加价最少的,给我个人的是没有加价的。”
与丘连民谈话之后,调查小组又找了肖振理几次。
肖振理的态度相当强硬,涉及案件的事一句话不说,反复强调:“封路是公安上的事,与我搞路祭没有关系,我与丘连民认识,关系还没有铁到那个程度。”
肖振理不是党员,也不是公职人员,纪委拿他没有办法。调查组查的是违纪案,公安上又不能对他实施法律手段。
就这样拖了几天,直到周胜利电话催促调查组来汇报。
听取完汇报,周胜利安排纪委和公安各自形成材料,由纪委提出处理意见,报常委会研究,同时上报市纪委。
他分析,对丘连民的最终处理可能得经过市纪委,但却想通过这个案子摸一摸常委们对肖振理所持态度。
林冈城是由四、五十年代的小镇逐渐发展起来的,老城缺乏规划,建得比较乱。比如多数地方的党委、政府机关家属院紧靠着党委、政府办公场所,河北区的机关家属院与办公场所隔了两个路口。
九十年代初期,多数县城和地级小城市的马路两边没有绿化带,路牙石以上就是人行道。
周胜利走在路上时常思考问题,为了安全,他上、下班一直走人行道。
自打到了河北区以后,他就没少听得区里的各级干部发牢骚:“大市把原来小市能够上台面的企业都拿走了,把行政执法的权力也拿走了,现在的区就是一个空壳。”
他是市常委,不能只是站在区里的角度思考问题,明白只有把行政执法的权力拿到市里才能有利于城市建设。
对于企业被拿走以后如何发展区内经济,是他这几天一直在思考的问题。区里没有那么大的财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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